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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学生党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17:14:16 点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按照校党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树标杆、补短板、不掉队、齐争先”系列活动的决策部署,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学生党支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优秀学生党员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同济大学的在册学生党员(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同济大学的在册学生党员和在职教工党员(中共正式党员);先进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同济大学的学生党支部。

(二)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比例为学生党员(中共正式党员)人数的2%,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比例分别为学生党支部数量的10%(不足10个学生党支部的学院分别推选1个)。请各单位按照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表现突出。

2. 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 牢记党的宗旨,乐于服务同学,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同学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有突出的示范作用。

4. 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从2018年4月至今,党员学时积分累积超过12学时者(全院党员学时管理规定于4月16日公布,建议正式党员准时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会给予3学时积分,其他各种类型党建学习活动学时由支部书记予以认定,如参加支部书记论坛者每次予以2学时加分、参加论坛汇报予以3学时加分等)

(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除满足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决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教育学习培训、学生党支部书记论坛等教育活动。

2. 热爱党支部工作,严格履行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能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在党支部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

3.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带头践行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学生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 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党支部根本性建设,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2. 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支部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开展的活动有主题、有内容、有内涵、有讨论、有共识、有成效。

3. 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教育,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道德品行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党支部党员自觉践行“四讲四有”要求,主动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坚决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自觉遵守党纪党规。

4. 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关注、了解党员和同学的思想动态,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党支部活动能广泛吸纳同学参与,并产生良好的反响。党支部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党员在学生中具有良好的形象,群众满意度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5. 积极申报学校“三型”党支部建设项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微党课等主题党建活动,建立党支部特色活动品牌。

三、评选程序

1. 申报推荐。各学院组织学生党支部进行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推荐和先进学生党支部候选支部申报,不推荐、不申报的不参与评选。

2. 民主评选。各学院按照评选名额比例,组织院内公开答辩(定于下周二6月19日下午13:30在教学楼开展医学院优秀学生党员答辩,请每个支部推选一名正式党员参赛,并通知其准备4分钟个人事迹演讲,另会设置1分钟问答环节。)确定拟推荐对象名单。学院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 审核评定。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以及评选程序的完备性进行复核,讨论并审定拟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 表彰奖励。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举行“七一”表彰大会,组织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学生党支部代表交流,并通过校内媒体宣传先进事迹。对受到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给予精神奖励,对受到表彰的先进学生党支部给予精神奖励和支部建设经费支持。

四、具体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选表彰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选树典型和激励先进的重要载体。

2. 坚持标准。各学院要坚持评选标准,规范工作程序,认真酝酿和推荐评审。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党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扩大评选活动的覆盖面,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3. 广泛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扩大评选表彰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开展向身边优秀党员(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学习活动,努力在全校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

4. 材料要求。618日下班前,以支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登记表、事迹材料、认证好的学时记录表)交医学楼509室,电子版(登记表、事迹材料、候选人2-3张高像素个人工作照或活动照、候选支部2-3张高像素集体照或活动照)以“支部名称+党建评优”为标题发送至邮箱:14141@tongji.edu.cn过时视为弃权。

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支部,以及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人选还需提交《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小组进行审查。

“事迹材料”要充分体现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个人或集体的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书写1500字左右,其中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250字。事迹材料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准确、文理流畅(参考附件5:事迹材料范本)。申请表格中学院党委意见栏处须填写学院党委意见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汪老师:65980669

 

附件:

1、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

2、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登记表(学生)

3、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登记表(教师)

4、同济大学先进学生党支部登记表

5、事迹材料范本

 关于评选表彰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支书和先进学生党支部的通知.doc

党员学时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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