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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 (2025年新系统启用)

发布时间:2024-12-30 14:59:20 点击次数:

医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 - 更新于2024年12月30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学院教职工出国(境)审批流程,根据学校最新规定,就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说明如下,请各位老师按程序严格执行:

一、出访前公示与行前教育

所有教职工在出访前需联系医学院国际教育与合作办公室办理出访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环节由“出国(境)一件事”系统自动生成。学院党委根据既往出访记录、出访国家和地区等情况安排专人进行行前教育,填写《同济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行前教育情况表》,并签署《承诺书》。以上步骤可同时进行,待两步骤均完成后方可开具出访前公示情况说明。

二、网上申请团组号及出国(境)申请审批

自2025年1月2日0:00起,我校师生出国(境)审批流程将整体从现在的OA系统和学生出国(境)系统切换至“出国(境)一件事”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访问地址:https://fao.tongji.edu.cn/info/1023/7470.htm需要注意的是:当选择下一节点审批处理人时,部门行政负责人、部门党委负责人分别为学院院长和学院书记。

三、领取批件及因公护照及签证办理。

审批完成后,教职工根据相关短信通知前往四平路服务大厅领取出国(境)任务批件,并至外事办签证办公室办理因公护照及签证等相关手续。

四、回国人员情况汇报及公示

教职工回国后2周内主动联系党委填写《同济大学回国人员情况汇报表》及《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回访记录表》,将表格以姓名-出访国家-出访任务的格式命名(如:张*-德国-参加会议)电子版本发送至chujing@tongji.edu.cn并将纸质版原件提交至学院党委及国际教育与合作办公室。学院办理回国后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张贴在学院公告栏,待公示期满后出具出访后公示情况说明。

五、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医学院国际教育与合作办公室:021-51030223

医学院党委:021-51030169

同济大学外事办出境科:021-65981245、65983315

同济大学外事办签证科:021-65981538、65985322

同济大学财务处(因公出访费用报销咨询):021-659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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