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医学院消防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制定本应急预案的目的:火灾是最常见普遍的主要灾害之一,为保护学院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科研、教学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依据《同济大学突发火灾、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层层负责原则
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建立医学院消防应急管理体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学院成立医学院消防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突发火灾、火灾事故工作指挥、协调工作,应急工作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于突发火灾、火灾事故事件处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有效执行。
1.2.2 预防为主、严格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主动宣传预防自然灾害的知识,提高学院师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损失。
1.2.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原则
加强以应急小组和大楼物业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一旦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高效运转应防汛抗台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学院突发火险、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同济大学医学院消防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1.1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1. 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长:王平
副组长:孙宇明(陆家嘴物业) ,石红军
成 员:蒋贵安,贾松,章建,张陈,韩莹斐(陆家嘴物业) ,祝少波(同济物业)
2.1.2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我院消防管理和突发火险、火灾事故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部门消防应急工作小组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消防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上报和协调工作进展。
2.2 医学院消防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 积极配合学校、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抢险工作、及时抢救、保护受伤人员,疏散师生员工,上报学校部门,保护现场。
2) 配合学校、公安、消防查明火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突发火险、火灾善后工作,恢复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秩序
3 预警机制
依据学校对校园火灾和造成影响大小,分三个级别响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落实《同济大学突发火灾应急预案》
4 应急处置程序
4.1误报火警处理程序
现场保安人员到达现场确认火警信息为误报时,应立即向消防监控中心回复,提示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立即将报警开关复位,并拨打消防主管部门电话报告火警信号为误报警。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向第一责任人汇报;
配合业主方相关人员留在报警地现场以规范用语(“刚才是消防报警测试,现在已经恢复正常,请大家安心工作”)向前来问询的业主耐心解释。
4.2真实火警处理程序
1. 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组织和指导应急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在消防部门救火队员抵达现场前,努力控制火势,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物业管理处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前往现场疏散师生和其他人员,消防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救火工作;
应急小组始终与消防部门保持联系,每隔五分钟通话一次,与在火灾现场实施灭火的救援人员保持联系,认真、准确听取反馈信息,及时向学校部门汇报。
2. 物业管理的保安领班:
保安领班在报警地现场确认火警信号为真实报警时,应立即使用对讲机或插孔电话向消防监控中心反馈;
保安领班留在报警地现场实施灭火行动,现场灭火应首先针对性使用消防器材,然后使用消火栓。
3. 消防设备启动:
对火灾现场进行消防监控设备应急管理,包括:
1. 自动启动消防警报,组织专人呼叫指挥疏散
2. 切断日常主供电源,启动消防系统应急电源
3. 电梯自动迫降到地下室;
4. 关闭消防安全门,大楼门禁失效,启动大楼疏散通道
5. 喷淋头自动喷水灭火;
4.3 事故报告
火灾扑灭后,配合业主方有关人员对着火区域进行现场保护,以便专业人员分析着火原因;
专业消防部门现场勘察后,保洁服务人员应立即清理事故现场,做好恢复正常办公秩序的准备工作;
管理处经理配合业主方相关人员做好火灾损失和伤亡统计工作,并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提交事故报告。
4.4 日常检查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平时督促物业及相关人员实施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管理。实验大楼及各实验室内的消防安全设施、各种危险品试剂和室内设备等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各系、教学实验中心、动物实验中心、教研室、及各实验室主任、PI负责对本实验室全体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实验室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例检,每学期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报告,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和维修。
各实验室内的水、电、气等管线设施,必须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安装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得私自改动和拆装。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易爆的设备。压力设备容器须定期检测,确保安全方可使用。实验室内严禁使用与实验教学无关的水、电、气等方面设施和仪器。停水、停电时要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4.5 院系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构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系、教学实验中心、动物实验中心二级科研教学部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1) 系、教学实验中心、动物实验中心、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负责部门所管辖实验室在生物物品管理,危险品试剂管理、消防管理、设备维修与维护管理、水、电、气供给与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工作,实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PI、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系、中心、实验室各设一名安全员,协助系、中心、实验室主任、PI做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排除隐患等工作,具体实施实验室日常的安全工作。
5 通讯方式
本部校区物业管理处电话: 65988630
联系人:孙宇明 13801601408
石红军 18017001800
蒋贵安 13501613729
贾 松 13918223566
张 陈 18601780603
沪北校区物业管理处电话:56530095
沪北校区管委办电话: 66052500
联系人:章 建 13651835457
祝少波 13524559569
沪西校区管委办电话: 51030050
联系人:徐 琼 13816699646
学校保卫处电话: 65982404
6 本预案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7 本预案自XXX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