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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985三期”模块化专家引智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1-07-04 19:18:50 点击次数: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实施同济大学“985三期”模块化专家引智支持计划,协调和管理有关事项,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所。
(二)邀请对象:以教学型专家为主,结合科研型专家。
教学型专家指来自海外知名大学的、能集中一段时间来校授课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和讲师;包括刚退休的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名师;以及承担学校各类交流项目的教师。
科研型专家指来校承担或参与重点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创建新学科、新专业的全职科研人员。
(三)工作方式:
教学型专家须完成4至9周的本科或研究生模块化教学,总课时不少于36小时。
科研型教师须承担科研项目或实验室在被邀请时段内满工作量科研工作。
上述专家的工作可配以论文指导、讲座等其它工作。
第三条 申报方式
(一)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安排向外事办公室申报模块化专家引智计划。
(二)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学期统一申报一次,即5月申报秋季学期计划、11月申报春季学期计划。
(三)申请材料:拟聘专家资质、课程设置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抵离时间及工作计划等,并填写《同济大学聘请模块化专家申请表》。
(四)外事办公室会同教改办、人才办、教务处、研究生院和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外事办公室立项批复。
(五)为保证资源的合理分配,对未能在统一申报时间内及时申报的,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如遇特殊情况需增聘专家或需临时更改聘请专家信息的,外事办公室将在保证计划实施的情况下酌情审批。
第四条 经费资助
(一)往返国际旅费,上限1万元(单位:人民币);
(二)在校期间住宿补贴和旅行保险,上限按每月4800元计(单位:人民币),不足月的按每天160元计算;
(三)生活津贴(单位:人民币);
生活津贴为税前所得,专家本人需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缴纳税款。各类专家生活津贴标准如下:
(1)教授13500元/月或3000元/周
(2)副教授9000元/月或2000元/周
(3)助理教授、讲师6750元/月或1500元/周
(四)办公场所,专家在校期间可申请免费使用联合广场A楼模块化专家办公室;
(五)机票、住宿、津贴等费用不足部分由相关申报单位协调解决。旅行保险应确保落实。
第五条 项目管理
(一)各申请单位具体落实模块化专家教学科研工作,明确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和配合人,中方配合教师负责到位。
(二)各申请单位应建立资料档案,有效跟踪教学科研效果,按时报告引智成果。
(三)教改办、教务处、研究生院和科技处负责审查教学科研效果。
(四)外事办公室负责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及时解决突发事件。
第六条 结题与结算
(一)经批准实施的模块化专家课程结束后,教学主体单位在两周内提交《同济大学聘请模块化专家结题表》、《同济大学模块化专家成果报告表》和《同济大学模块化专家经费结算表》。
(二)外事办公室将根据项目批复及教学成果,对经费实际使用情况核实并予以报销。
(三)如未达到教学课时或未完成预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将减少相关单位下学期模块化专家引智计划的申报额度。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学校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外 事 办 公 室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二○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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