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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同济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示范病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6 18:52:10 点击次数:

临床各系:

  为了切实推动“卓越医师培养计划”, 充分发挥临床教学基地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建设卓越的师资队伍、教学团队,加强各临床医学系部之间的交流与紧密合作,进一步深化临床医学教学基地的建设,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培养“能看病,看好病” 的明日卓越医师,结合医学院2012年进行的“临床教学示范病区”评选工作,医学院决定启动新一轮“临床教学示范病区”的评选工作。通过附属医院各病区自愿申报、系部推荐、医学院组织专家评议的过程进行评选,具体计划和安排如下:

一、“临床教学示范病区”申报的推荐条件

“临床教学示范病区”推荐的基本条件:必须承担同济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学的理论课、见习课及实习带教工作。

二、“临床医学教学示范病区”评选安排

(一)第一阶段:申报建设阶段

   1.医学院进行“临床教学示范病区”评选工作布置,20134月下旬。

  2申报病区填写《同济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示范病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如教学计划、各种管理制度文本、教案、备课记录、教学督导与学生评教记录及分数、学生实习轮转记录、教学录像、出版教材、教学论文、教学成果复印件等),上报到各个系部。并在各系部的组织下,进行申报示范病区的建设工作。20135—8月。

   3各系部经过初评后将候选病区推荐到医学院教学办公室。临床一、二、三系各推荐1-2临床教学示范候选病区;四、五系各推荐1临床教学示范病区。时间为:2013625日前。

(二)    第二阶段:专家实地考察与公开评议阶段

1.医学院组织专家实地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病区的教学组织;(2)特色教学;(3)临床师资队伍;(4)病区的教学条件;(5)病区在教学创新、教学改革方面的举措;(6)临床教学效果或成果。 20139-10月。

2.医学院组织专家对各系推荐的候选病区进行公开评议。公开评议内容包括:教学团队建设与学科发展、教学建设与管理、教学实施与效果等。由专家评审决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宣布入选的“临床教学示范病区”。20139-10月。

(三)第三阶段:建设计划与协议阶段  201311月前

综合第二阶段的专家实地考察和公开评议的成绩,确定医学院示范病区单位。 示范病区名额3-5,遵循树立典型示范、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择确实有示范性的病区作为最终示范单位。

医学院与示范病区所在医院、病区签订三方共同建设协议,给予确定为示范病区的单位,每病区资助2万元建设费,示范病区所在医院予以11匹配。用于改善教学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开展教学活动、奖励优秀教师等,确保专款专用。示范期内,在同等条件下,示范病区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将优先考虑。

“临床教学示范病区”有义务向其它病区推广建设经验,相互学习和交流。

三、建设评估与验收

2年为1轮示范病区建设周期。将进行中期建设汇报,建设期满验收,定期复评。验收时同时评估是否认定为下一轮示范病区。

四、“临床教学示范病区”评选工作由医学院教学办公室予以解释。请临床各系在

2013625前将推荐候选病区上报医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人:蒋欣老师:电话:65980448;邮箱:jiangxin@tongji.edu.cn

 

                                               医学院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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