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1年中国银行贷款毕业生还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3 14:46:43 点击次数:

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含04级七年制、06级五年制)还款承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贷款学生需填写并上交的材料包括:
 还款协议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
② 毕业去向登记表一份 :见附件4
③ 中国银行以后寄账单所需信封一个,学生在信封上写明收信地址和姓名(请派学生到医学院507领取)

2. 另需发给学生自行保存材料为贷款学生联系确认函一份(此次不用上交学生,如遇联系方式变更请学生将此函发给银行) 见附件2
3. 关于毕业生贷款申请展期事宜:

(1)填写同济大学医学院2010年毕业生助学贷款延期还贷申请统计表》(见附件3)。
(2)展期原因指:病休、转专业、留级、支边等不能正常毕业原因或因继续升学(读研)需展期还款,其中继续升学(读研)的同学要写明继续升学学校名称
(3)因继续升学(读研)的同学必须先签订还款协议,同时在协议书上方空白处注明“读研,需展期”字样,待取得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去银行办理展期协议后原还款协议自动作废,按新签订展期协议为准。其余原因造成的展期申请同学不必先签订还款协议,直接去银行办理展期协议即可。
(4)除因继续升学(读研)的同学办理展期手续可以延期至7月20日外,其余原因造成的展期申请必须于6月30日前办理完毕。逾期不办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始还贷,否则视为违约,其相应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5)办理展期手续时,继续升学(读研)的同学请带好以下材料前往:身份证、贷款合同书、入学通知书,其他原因需要展期的同学请带好:身份证、贷款合同书、学校出具的展期原因证明材料。
(6)中行办理展期手续的地点:平凉路1128号杨浦支行二楼,电话:65723557       
 联系人:何老师;时间:周一至周五
4. 已经还清贷款的同学不必再办理毕业还款承诺手续,但需提供还贷清单证明的复印件,交医学院学工办。
5. 上述所列协议书,登记表空白表格也可在学生处网站的校园公告栏中下载使用。
6.  毕业去基层(乡镇一级,且就业期限大于等于三年)就业的同学如欲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请参阅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见学生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填写《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学院盖章后备齐相关材料于6月底直接送学生处。

 

Copyright  2017 同济大学医学院 版权所有 同济大学医学院主办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