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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发展党员工作表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25 12:55:32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简化入党程序,从2007年3月起将在全校范围内启用新版的《发展党员综合考察预审表》(分学生、教职工两个版式)、《发展党员(领取志愿书)登记表》《预备党员转正登记表》(见附件,表格上的内容是填写的格式范例,用时请删除),其余表格暂时不变。
另外,对发展过程中的其他书面材料,作如下说明:
一.《入党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用蓝黑水笔书写(亦可打印,但需本人亲笔签名),向党组织明确表达入党意愿、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并简要总结个人在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字数不限,但切忌抄书抄报、不谈真实思想。
 
二.《思想汇报》:由申请人撰写的对时事、重大历史(或社会)事件的认识,本人的政治倾向,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自我剖析材料等。字数不限,也不规定篇数。
 
三.《共青团“推优”审核表》:仅对本科生有此项要求。希望各分团委和各班团组织按规定填写。
 
四.《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申请人经支委会推荐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落实入党联系人。由入党联系人负责不定期地与该同志谈话,并进行记录。谈话内容主要是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本人成长经历、思想演变过程和家庭情况,还有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肯定其成绩,也指出其不足和努力方向。
 
五.《政审材料》:在联系人谈话了解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用查阅档案或者函调形式进行政审,如谈话和查阅档案后发现仍有不清楚或未掌握的情况,则必须进行函调。
 
六.《党校结业证书》: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且将培训时间及考核成绩填写在《综合考察预审表》的相关栏目内。
 
七.《群众座谈会》:会议记录应由专人负责,记录上应记有发言者的姓名及发言内容,最后由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署名确认。
 
八.《自传》:由发展对象本人用蓝黑水笔书写(亦可打印,但需本人亲笔签名),详细写明自己从上小学开始后的经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并着重写清楚自己对党的认识和思想演变过程,自我优缺点的剖析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写自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不隐匿、不涂改,包括时间、地点都要写清楚,一些主要事件要写清楚证明人。
 
九.《发展党员(领取志愿书)登记表》: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对象公示且预审通过后,填写该表并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志愿书(建议打印)。
此次新版的表格是将原先的《领取志愿书登记表》和《发展党员登记表》两表合一,并加入了中组部要求的信息:如身份证号等。为使用上方便,可根据需要采用部分隐藏的形式打印使用。
如,在领取志愿书时,可将XAA栏隐藏(具体操作如下:选中XAA栏,然后选择菜单中的“格式”→“列”→“隐藏”;取消隐藏时,选中表格中的任意一行,再选择菜单中的“格式”→“列”→“取消隐藏”即可),然后打印、签名、盖章。
另外,该表在设计时,已将行高、列宽、字体、字号、自动换行等格式设置齐全(其中所有日期按8位填:1-4位“年”,5-6位“月”,7-8位“日”,中间不加任何符号),并自动添加表头和页码,填写人无须更改。每次填写时只需接着上一次领表的序号连续往下填写,两者以“分页符”分隔即可。在学期末打印上报《发展党员登记表》时,只需将这些“分页符”删除,并填写好“入党审批时间”,最后将MW栏隐藏(操作如前所述),即可一次打印完成。
 
十.《预备党员转正登记表》: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可分两次打印上报,上半年(转正时间从1月1日至6月30日)、下半年(转正时间从7月1日至12月31日)各一次。
 
 
特此通知
 
 
 
                       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2007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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