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工)委、直属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大力宣传在各条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引导和激励我校广大青年锐意进取、开拓奉献,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决定开展“2019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 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示范效应。
4. 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即1979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的青年模范人物。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办法及程序
1. 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选出该单位应向校团委推荐的“2019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候选名单,并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交至校团委。
2. 所推荐的“2019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申请者材料将由校团委组织进行初审,并报“2019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推荐及表彰名额
1. 推荐序列:按照(1)专业技术岗的教师系列、思政系列和博士后任职人员,(2)正式注册的在读学生,(3)专业技术岗教辅系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任职人员等三个条线推荐。
2. 推荐名额:“2019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每个单位按以上三个条线推荐,每个序列可推荐0—1位候选人。
3. 表彰名额:“2019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共10个。
(三)评选时间
1月11日—3月8日:各单位广泛发动,推荐人选
3月8日—3月15日:材料初审
3月15日—3月22日:初评
3月22日—4月1日:广泛开展宣传
4月1日—4月5日:复评
4月5日—4月19日:广泛开展宣传
4月19日—4月24日:终评
4月底—5月初:五四青年表彰大会
三、奖励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召开五四青年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2019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进行表彰,并广泛宣传展示。获此荣誉者将优先推荐参评全国和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方式为各单位推荐,并要求充分发掘青年模范的先进事迹。
2. “2019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需填写申请表,并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准确、文理流畅。
3. 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书写2000—3000字;申报登记表一式一份。申请表格中基层团委意见栏须填写基层单位团委意见并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4. 电子版材料(申请表、事迹材料、候选人汇总表)汇总后于3月5日前统一发至tjyxtw2018@163.com,邮件主题形如“姓名+医学院学院2019年度青年五四奖章”。
纸质书面材料(申请表、事迹材料)请于3月5日(交至医学院504办公室。
联
系 人:宋老师 65984641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