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推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继续开展新一轮“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入选者将由创业基金会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项目学员(团队)可获得最高3万元的项目资助,优秀项目后续还有机会获得最高50万元的天使基金资助。
根据创业基金会《关于2016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理工科学生优先,准备真实创业者优先。已获得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支持的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请条件
申请的项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项目的核心技术应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少数跨学科、跨专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支持。申请的项目在技术上应已经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并且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程度。
三、培养方式:
1. 培养项目:创业课堂、创业测评、创业训练营、天使走进实验室、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企业参观等。
2. 起止时间:2016年6月-12月。
3. 资助方式:全体学员免费参与培训。学员(团队)可获得最高3万元项目资助,以项目团队用于项目开展的个人发票报销形式发放。
四、申请方式
1. 本计划由研究生个人申请,项目可由多名研究生组成团队(不超过5人)申报。每人限申请1个项目;同一个项目不得拆分为多个项目申请。
2. 附件是2016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请认真填写。(申请书封面上的立项编号不用填写)
3. 申请人在4月20日16:00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四平路校区请交至瑞安楼502B室,嘉定校区请交至复楼114学生事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并请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wangyao@tongji.edu.cn。
五、评审方式
1. 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初审(初审时间为4月21日-4月29日),遴选后4月30日前上报创业基金会。
2. 创业基金会将组织包括教育管理专家、行业专家和风险投资人在内的专家组对申请进行评审,每个申请人均需参加公开答辩。评审结果及具体培训将另行发文公布。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处王老师联系(电话:65983244)。
附件:2016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下载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公告栏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