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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7年度博士后资助计划及申报激励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9 22:13:04 点击次数:

各流动站:

根据20161230日学校人事安排小组会议决定,关于2017年度博士后各项资助计划及申报的激励措施如下:

一、目前国家对博士后资助的计划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3、博新计划

4、国际交流引进计划

5、国际学术交流计划

6、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7、香江学者计划

8、国际交流派出计划

9、中德交流计划

二、学校对申报基金和博新计划的激励措施

1、申报基金的激励措施: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必须申报基金并按要求提交申请书,否则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2)合作导师须监督指导,督促其在站的博士后人员申报基金并按要求提交申请书,否则导师的博士后招收资格停一年。

3)至少获得一项基金资助将作为同济大学优秀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评选的必备条件。

2、申报博新计划的激励措施:

1)外校(外单位)博士来同济咨询且从同济大学申报此计划的人员,其相关差旅费由学校报销。

2)获资助人员,可免其联系导师另一名博士后一半的管理费,并且其联系导师在满足招收条件下可优先招收一名在职博士后。

3)获资助人员在流动站工作期间成绩突出,如果之前有两年及以上的境外留学经历,出站应聘学校相应岗位时名额单列。

4)获资助人员在流动站工作期间成绩突出,如果之前没有境外留学经历,出站应聘学校相应岗位后可优先安排其到国外进修。

 

请各流动站积极配合,做好宣传与动员工作!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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